学生创业园例会制度 一、为更好地开展工作,加强交流,提高创业园地凝聚力,特制定本制度。 二、例会制度 . 由主任、副主任、办公室主任、各工作室技术总监参加,每个月一次 , 各部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,检查工作得失, 总结经验,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。 三、任定期参加院学生会例会,汇报工作情况。 四、会议实行准时点名制度,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,不得请人代替有事做好请假工作。 五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,附以请假事由,办公室须在开会前把请假名单报主任,否则以旷会论处,如遇紧急 事件,事后须补假。 六、无故旷到 2 次,迟到或请假 3 次者免除职务,报院团委备案。无故旷到一次,迟到或请假两次者不得参与评优,每次会议办公 室做好详细记录。 七、与会者应自带笔记本,做好记录。 八、与会者必须按时完成会上布置的任务,要求上交的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交,三次未按时完成任务者和三次未按时完整上交材 料者免除职务,两次未完整上交材料者不得参与评优。 九、本制度解释权归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所有。 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创业园 二○○六年五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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